運動科技應用與產業發展-計畫研究助理

一、 應徵資格:
1.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畢業,具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位。
2.具體適能健身C級指導員證書。
3.曾擔任研究計畫助理3年(含)以上。
4.須能立即上班(錄取後無法到職者,請勿應徵)。

二、 應備申請資料:
1.附照片履歷
2.自傳
3.學經歷證明影本(含碩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

三、 聘期:
自獲聘報到日起(本系配合嘉義縣衛生局之計畫,預計執行至112年3月31日止)。

四、 薪資標準:
依「運動科技應用與產業發展-推動國民健康場域應用計畫-發展及建置國民健康場域落地驗證服務」計劃書人事費之研究助理費33,748元聘。

五、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1月7日(星期一)止 (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達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姚月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運動科技應用與產業發展-計畫研究助理」,連絡電話:05-2720411轉分機26501,電子信箱:deptsle@ccu.edu.tw 或dassle008@gmail.com。

六、其他:
1.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者,將另予以通知面試;未能符合資格者,則不再予以通知或函覆。(如需還件,請附回郵信封。)
2.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二)、依本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0條之3規定所定情形者。
3.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第5項規定,須辦理性侵害犯罪紀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