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為辦理輔導績優運動選手擔任運動教練計畫

一、為辦理旨揭計畫,本需求調查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辦之奧林匹克運動會及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主辦之亞洲運動會舉辦運動種類為主。

二、請轉知所屬各級學校及基層訓練站,依該單位運動種類所需之教練需求,於113年11月15日前函送運動教練派駐單位申請計畫書至本中心。

三、運動教練派駐審查核定之各級學校,將另行函文通知辦理派駐事宜;未媒合成功者,不另行通知。

四、檢附運動教練派駐單位申請計畫書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