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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運動競技學系系徵聘中級專任運動教練-羽球 乙名【第一次公告】

運動競技系徵聘中級運動教練-羽球 乙名【第一次公告】


一、 應徵資格:
1.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畢業,具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位。
2.具行政院體委會中級專任運動教練核定證書。
3.應徵專長:羽球。

二、 應備申請資料:
1.附照片履歷(履歷格式請參照本校人事室表格格式:http://person.ccu.edu.tw/form/form_new.htm#B1 提聘教師(研究人員)申請單(含英文版)之第一頁
2.自傳
3.學經歷證明影本(含碩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相關成績單、曾受領獎學金亦請附證明文件)
4.行政院體委會中級專任運動教練核定證書影本
5.相關帶隊經歷及服務證明
6.運動術科專長成就表現證明文件
7.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

三、 聘期:

自獲聘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本系配合教育部之計畫,預計執行至113年12月31日止,每年度續提申請,一年一聘)。

四、 薪資標準:
依「各級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練專業加給表」,約45,590元起聘。

五、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1月13日(星期五)止 (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達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姚月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運動競技學系初級運動教練」,連絡電話:05-2720411轉分機26501,電子信箱:deptsle@ccu.edu.tw 或dassle008@gmail.com。

六、其他:
1.經書面審核符合資格者,將另予以通知面試;未能符合資格者,則不再予以通知或函覆。(如需還件,請附回郵信封。)
2.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一)、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二)、依本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0條之3規定所定情形者。
3.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第5項規定,須辦理性侵害犯罪紀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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