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本校學生請假悉依本規定辦理。 各類請假必須提出附足資證明文件 請假證明參考如下:
1.事假:足資證明文件。
2.病假:醫療院所診斷證明。
3.公假:
(1)代表國家參加國際活動者,應出具政府機關或相關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
(2)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活動者,應出具相關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
(3)經學校選派擔任公務者,應出具選派單位主管出具之證明文件。
(4)有關兵役者,應出具兵役單位之證明文件。
(5)原住民族參加本族歲時祭儀者,得申請公假一日,申請時應出具學生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所開具之證明文件。
4.產假、產檢假:醫院證明。
5.喪假:訃文或死亡證明書。 申請假單無附證明文件,假單必將退回重新上傳!! 上傳附件〈上傳檔案只受理一個PDF格式,不得超過最大3M〉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請假規定>>詳如附件
6.心理健康假:每學期以三天為限,無需檢附證明,學生不得據以申請補考, 第三次請假,需填量表,並通知導師及諮商中心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