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規定 (110學年度入學碩士生適用)
畢業學分數: 30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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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科目共 8 學分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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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健康休閒研究方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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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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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與休閒資訊科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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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運動與休閒書報討論 |
2 (上、下學期各1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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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科目共 44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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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科學領域 |
學分數 |
運動休閒領域 |
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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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與休閒心理學 |
2 |
休閒活動與健康促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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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作技能學習與發展 |
2 |
休閒治療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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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活動心理學研究方法 |
2 |
運動教育學專題討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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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競技運動心理學 |
2 |
質的體育研究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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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諮商與輔導 |
2 |
運動管理與產業創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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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生理學專題研究 |
2 |
運動行銷與創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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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技術分析專題研究 |
2 |
運動休閒消費者行為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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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訓練專題研究 |
2 |
學校體育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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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與慢性疾病專題討論 |
2 |
進階統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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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活動與老年 |
2 |
運動情報蒐集與大數據分析實務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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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力訓練與體能教練學專題研究:理論與實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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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適能與全人健康專題研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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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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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除碩士論文外,至少應修畢30學分。 2.凡大學非體育相關主修者,除必修科目8學分外,尚必須修習2門(共4學分)本系大學部專業選修術科課程始得畢業。 3.本系碩士班課程規劃分為必修、核心選修,核心選修主領域課程至少12學分、次領域至少4學分,始可畢業。 4.研究生得徵求論文指導教授之同意,跨所跨校選修,但以6學分為限;跨校選修之課程以申請前本系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課程之領域歸屬由系務會議討論決定。 5.碩士班第一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6學分,第二學年第一學期不得少於2學分。 6.學習背景與領域不同之研究生,應經論文指導教授同意,修習有關學科。 7.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為1年至4年,在職生最多5年。 8.入學前已修畢研究所相關課程者,得申請扺免學分,以8學分為限;預研生至多可抵免20學分。扺免學分之申請期限,依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應於入學當學年第一學期加退選截止前一週一次辦理完成(以行事曆為準),教育學程學分應於獲甄選或核定修習教育學程之學年度次學期加退選截止前一週一次辦理完成(以行事曆為準);如有科目扺免時尚未開設,致未能一次辦妥扺免,得准予補申請。 9.欲取得中等學校教師初檢資格者,得提出修習教育學程學分之甄選申請,其修習辦法敬請參考國立中正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要點。 10.研究生在正式撰寫論文前,必須先提出論文計畫,並經過至少三位委員審查通過,方可正式進行論文撰寫。 11.研究生必須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至少在國內、外體育運動與休閒教育相關學術研討會口頭發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一篇或學術研討會海報發表兩篇(三擇一)。本系碩士班研究生應參加書報討論,然修讀雙聯學位者得不受此限。 12.依據「國立中正大學研究生學術倫理教育實施要點」,研究生應於入學第一學期至本校網頁,透過「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網路教學平台自行修習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並通過測驗,方得申請學位口試。 13.依據107年11月12日第122次教務會議決議,自107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於離校時增列「論文原創性比對結果已提供指導教授,並經指導教授簽名確認」,方得辦理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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