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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運動競技系徵聘初級專任運動教練-射箭 職務代理人員 乙名

一、 應徵資格:
1.體育運動相關科系畢業。
2.具教育部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發給之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書。
3.應徵專長:射箭。

二、 應備申請資料:
1.附照片履歷(履歷格式請參照本校人事室表格格式:http://person.ccu.edu.tw/form/form_new.htm#B1 提聘教師(研究人員)申請單(含英文版)之第一頁
2.自傳
3.學經歷證明影本(含學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相關成績單、曾受領獎學金亦請附證明文件)
4.教育部或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發給之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書影本
5.相關帶隊經歷及服務證明
6.運動術科專長成就表現證明文件
7.其他有利審查之相關資料

三、 聘期:自獲聘報到日起至支援人員結束支援工作之日止(預計至112年8月8日)。

四、薪資標準:依「各級專任運動教練職務等級標準」及「各級學校專任運動練專業加給表」,約43,450元起聘。

五、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11日(星期四)止 (以郵戳為憑)掛號寄達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國立中正大學運動競技學系 姚月英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運動競技學系初級運動教練」,連絡電話:05-2720411轉分機26501,電子信箱:dassle008@gmail.com。

六、複試日期及時間:112年5月13日(星期六),中午12時整
七、成績公告:112年5月下旬~(詳洽本校運動競技學系網公告)
八、報到日期及時間:成績公告日之翌日上午10時~(詳洽本校運動競技學系網公告)

其他:
1. 經書面審核符於資格者,將另予以通知面試;未能符於資格者,則不再予以通知或函覆。(如需還件,請附回郵信封。)
2. 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事:(一)、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二)、依本校專任運動教練第10條之3規定所定情形者。
3.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第5項規定,須辦理性侵害犯罪紀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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